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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周崇宇律师应广州律协邀请主讲海事海商法律问题
发布日期:2023-08-02 点击数:119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交流学习,提高我省律师办理海事案件能力,了解强制打捞相关法律问题,广东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广州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与航空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海事海商法律热点问题研讨会(第六期)”。本所周崇宇副主任应邀主讲“强制打捞相关法律问题研讨”。
周崇宇副主任在本次“强制打捞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主题会议中,先是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沉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国内法律法规、我国加入的《2007年内罗毕国际残骸清除公约》,详细介绍了强制打捞所涉及的相关规定。其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法规层面上,将强制打捞行为的性质划分成行政强制中的行政决定或者行政命令,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代履行两个阶段以进行分析。紧接着从强制打捞行政行为产生的民事债权可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主张费用,强制保险两个角度介绍了强制打捞费用的性质及保险制度。最后,在涉及强制打捞与公益诉讼的争议问题上,周崇宇副主任提出了两个观点。其一,是否应当强制打捞,如何实施强制打捞属于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不适用公益诉讼。其二,强制打捞所产生的费用,属于民事债权费用,可以适用公益诉讼。围绕本次主题会议,周崇宇副主任一共是从强制打捞的法律依据,强制打捞行为的性质,强制打捞费用的性质、保险,强制打捞与公益诉讼四个方面较为完整和体系化地对“强制打捞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讲解。
本次的“强制打捞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主题会议上,周崇宇副主任不仅从强制打捞涉及的法律法规上讲解,且紧密结合海事海商实务中的强制打捞纠纷案件深入分析,与点评嘉宾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星奎律师进行探讨,并及时为参会人员答疑解惑,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