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建动态
广东海建律师事务所参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协同培养涉外法治人才项目
发布日期:2023-05-16 点击数:9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考虑到广东是华南地区的窗口,在海运、海事、海商事务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为培养高素质的实用型、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锻炼一支既有理论又有实务的人才队伍。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广州海事法院、广州仲裁委员会、广州市航运法学研究会、广东海建律师事务所、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4月25日在广州海事法院共同签订了《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航运法方向涉外法治人才“政产学研”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共建协议书》。
参加签约仪式的人员有广州海事法院院长陈超、二级高级法官徐元平、执行局局长吴贵宁,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永忠,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广州市航运法学研究会会长曾二秀,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广州市航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锦堂,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工办主任吴雪玲,本所许光玉主任,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王骏主任,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黄晖主任。
根据协议,本所将成为大学生实习基地,许光玉主任被聘为授课老师,对国际航运法学生进行实务培训。签约各方均表示积极支持国家高端人才培训,并认为该培训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可为国家涉外法治人才培训提供基础保障。相信理论与实务结合的培训能培养一批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通晓国际航运规则、掌握航运法律技能、熟练运用法律外语,德才兼备、高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型的航运法治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