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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律师合作,携手互创共赢 ——我所律师参加“Forum of International legal Business Cooperation”

发布日期:2013-05-14 点击数:1053

          2013年5月13日星期一,广东海建律师事务所受邀参加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主办的“Forum of International legal Business Cooperation”。廖敏儿律师、许晓冰律师和李昱律师助理代表我所出席了论坛。

          该论坛是旨在增进中澳律师界交流,增加两地直接合作的机会而举办的论坛。论坛邀请了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出庭律师协会的副会长、高级大律师martin soctt及三位来自该协会的大律师代表澳方出席。中方则有包括我所在内多间广州本地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企业、教学机构等单位的代表出席。

          论坛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英学院副院长致欢迎辞后,由Martin Soctt先生作了名为“澳洲律师制度及中澳律师合作展望”的主体演讲。Soctt先生首先介绍了澳大利亚出庭律师制度。指出澳洲沿袭了英国普通法的法律传统,当地律师团体由出庭律师、普通律师组成;出庭律师接受客户或律所的委托,提供代理诉讼或仲裁等的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接下来,Soctt先生提出了“中澳间律师应该加强实际的直接的合作,并应该提出切实可行的合作模式”的观点。他指出随着中澳之间的贸易与商业合作的不断深入,两地之间也因此产生了大量的跨国的法律服务的需求,两地律师应该尤其在国际仲裁中可以发挥其重大的作用。然而,令人稍感不足的事,澳洲方面在广州的法律服务机构不足,两地之间的法律服务更多是通过政府机构(包括律师协会)或香港律师机构作为中介进行的。他认为,两地律师直接开展合作,具有更加高效、费用更低廉、不受时差影响等优势,两地律师应该创造机遇、加强直接的交流与信息分享、直接开展合作。

          最后,Soctt先生介绍了自己所在的出庭律师协会的情况,他指出该协会的律师主要提供国际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海商海事、技术合同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包括代理处理法律纠纷、出庭参与诉讼或仲裁,同时该协会下的大律师也有部分是当地国际仲裁组织的仲裁员。该协会已经在广州开办联络处,借此直接开展与广州本地律师或客户的沟通合作。他希望通过“直接签订合同”的方式与广州本地的企业、律所进行合作,加强交流、互通有无,以实现共赢。

          在论坛的自由交流阶段,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主持人沈老师介绍了她来我所向许光玉律师请教、咨询有关国际仲裁的相关资讯与知识的情况,并以我所在伦敦的造船合同纠纷仲裁案作为案例分享给与会各方。

          会后,我所律师与澳方的四位律师进行了交流、合影,并邀请他们择日前来我所,进行更深入的交流。Soctt先生表示,与广州律师开展交流合作,正是其此行目的。他们非常高兴的接受了我所的邀请。

          参加本次论坛,增进了我所与外国律师的交流,有益于我所进一步拓宽涉外案件业务,我所律师表示以后类似的论坛,应该更积极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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